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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新中式家具文化特征递进发展 感性创造的综合运用

现代中式家具设计系统的中观层次的建立

西班牙著名诗人卡洛斯·巴拉尔(Carlos Barral,1928—1989)曾经说过:“根据地理和历史,我们进行观察和思考。” 这对于形容现代中式家具设计中对社会文化要素中的传统性、地域性的融合是非常合适的,只有通过对历史上的中式家具类型的理解和认知,对具有地域性、民族性风格的家具形式的挖掘和抽象,才能够在设计中完美地呈现蕴藏在其中的文化特征,而不只是依靠几个纹样、元素或符号的置换和移用来完成文化的象征和标榜。传统和现代不仅存在形式上的差别和距离,在内涵性要素、文化语义以及深层审美结构上也存在着区别,因此过去的元素和符号不等于传统,当然也未必适用于现代,尤其是在与人的行为关系密切的家具上。传统家具中图腾式的龙凤麒麟、吉祥纹样尽管具有明显的传统文化内涵,而且与其他传统工艺、艺术及审美密切相关,但在现代人的审美理念中,这些要素却很难与精工细密、光亮润滑的工艺感和技术美相提并论,因此时代属性中所决定的文化观念、审美意识促使人们重新解读传统、认识传统,在发展和变化中延伸传统才是对传统最重要的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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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西的文化传统中,中国倾向于“中和”式的渐融、渐化的递进发展,强调对矛盾事物、对立事物的兼收并蓄和“万物为我所用”,因此中式家具虽历经数千年却在形式、结构及内在意蕴上形成了“超稳定结构”(如附件2),虽然装饰纹样千变万化,工艺炉火纯青,但整体特征却始终体现出对外来家具形式的吸收和包容。相比之下,西方文化则热衷于“对立统一”的斗争、突变的质变过程,新旧之间、过去与现在往往呈现出质的差异,新事物始终小韩漫以一种绝对的优势取代旧事物。这在西方家具的演变过程中也可见一斑,从埃及家具到古希腊罗马家具、哥特式、巴洛克、洛可可、维多利亚式家具等古典家具形式之间的反差和风格差异就非常明显,而现代家具出现后则几乎完全替代了西方古典家具的地位,而成为西方家具风格的代表。现代中式家具则兼有中西两种家具文化的特征,其对于中式的承继体现了传统中式家具文化的递进与衔接,而现代性则更多集中在对西方现代家具文化的吸收和借鉴,而且在设计理念和生产模式上更多是替代性的质变过程,因此,在现代中式家具设计系统的中观层次中,如何在家具设计中获得传统与现代、西式与中式深层次结构的和谐关系是解决家具与社会文化关系的关键和重点,这也就涉及文化整合过程中理性逻辑与感性创造的综合运用。


责任编辑:红木家居 来源:优居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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